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- 酒店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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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会员2208:好评
房间比较精致,不错,物有所值下次也住。
会员5498:好评
总体还可以,就是刚去的时候房间门竟然打不开,原因是门没电池了。房间还可以靠窗边不知道是什么声音老是会响,因为我是带着小孩的,所有休息的不是很好,后来和总台提了下。马上给我换了个没有窗的小房间。服务蛮好的。去动物园和儿童乐园很近!
会员7328:好评
有点贵了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